“你们太难看了。”
对此,石悦和石喜的回应是:“大王喜欢。”
要么就是:“大王叫我们变成这样的。”
“大王说这样漂亮性感。”
听了这话,他们还不相信,就向刘乐求证。
“是啊,这样才是美女, 我就喜欢美女身上干干净净,漂漂亮亮的。”
“把身体表面上的石块魔掉,你们不觉得很性感吗?”
经刘乐这么一说,石公部落的男人虽然不愿意接受,但是石公部落的女人却已经开始打磨身上的石块,她们要变成大王喜欢的样子。
可以说,刘乐的喜好,已经改变了整个石公部落的喜好。
他们以刘乐眼中的美为美。
甚至,都喜欢起长得矮小的石灵人。
要知道,他们以前都是以高大魁梧为美,只有高大魁梧的石灵人才能做护卫。
因为刘乐矮小,只有一米八,所以,他们就渐渐以矮小为美了。
长得越是矮小,就会越被尊重;那些高大魁梧者,已经不受众人欢迎了。
什么?
你说高大魁梧的石灵人实力强大?
你再强大,能有大王强大吗?
刘乐在石公部落里面,就像一国之君一样,就算吃个饭,都有无数人效仿。
就连放个屁,都会被惊为天人。
还有他那背着双手或者是双手插袋时的走路姿势,也被所有石灵人模仿。
他们都觉得这样很酷,很帅,很时尚,很牛1逼,很有范。
因为刘乐吃得多,所以他们也要多吃一些,好跟上大王的脚步。
就算撑得要吐,仍然坚持不懈。
就算撑死,也别阻止他们追随大王模仿大王的脚步。
刘乐这个人类,在石灵族的世界里,已经掀起一股时尚潮流和变态崇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