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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八十二章杀(1 / 3)

杀!(诚挚感谢书友“大大欢欢”的慷慨打赏凌晨码好字,看到您的打赏,登时便是精神一振、斗志昂扬,呵呵)

“杀——”御林军劲步营方阵,将士们手中长枪错落有致地举着,进攻层次鲜明,一个个六千人方阵,恰似一个个硕大的刺猬一般,向秦军步军弧形大阵冲杀而去。

“刺——收——”、“刺——收”刹那间,只见劲步营将士手中的长枪如同灵蛇一般,在对阵中灵活迅捷地攒刺、收回,竟是毫不见任何阻滞。

御林军劲步营将士,平日的训练正是专精于刺杀之术,每日的刺杀不少于五千次,如此累计下来,数年百万次的刺杀,早已在头脑中形成了本能。每一次攒刺,以腿蹬地,力传于腰,以腰领肩,由肩传枪,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,力道十足而干脆。

秦军重甲步兵本事一强项,但是精于步骑野战的赵军,这步兵冲阵正是强项。两阵步兵数十万,刚一接阵便陷入了苦战。御林军步军长枪,次次刺出必然见血,秦军之青铜长戈皆是高高举起,或勾、或啄、或挂、或挑,其攻击招法虽然多变,但是攻击的速度,却远不及御林军劲步营之长枪。

秦军步兵弧形大阵,原本希望以优势兵力合围御林军劲步营方阵,团团围困后再一举歼之,但是在御林军劲步营那凌厉连绵不绝的攒刺之下,其合围之势竟然一时间无法成行。

御林军步军十个方阵,交相呼应。其原本的战术,乃是一点突破、由点到面,步步深入地将秦军前后九重弧形大阵分割开来,再一点点地蚕食之。但是秦军士卒纪律严明、毫不畏死,一个点眼看就要突破,谁料秦军大阵马上便会收拢,便有士卒补上来,用血肉之躯,生生挡住那突破之一刺。于是乎,劲步营之分割蚕食战术,一时间竟也未见成效。

就在两军长枪、大戈攒刺挥舞之间,那一声声亡命的惨嚎已是连成了片。劲步营丈八长枪,其枪头乃精铁打造,长为三尺,这一枪刺去,当者便是个透明的血窟窿。秦军长戈势大力沉,所谓止戈为武是也,戈的威力绝对不容小视。每次青铜戈锋扫过,便有劲步营将士头面残缺。

一时间,但见两军步军大阵肉搏绞杀的战场,在残肢断臂横飞、鲜血脑浆四溅之下,已是成了人间的炼狱、两军大屠杀的修罗场。

平时多流汗、战时少流血。这句颠扑不破的真理,在这一战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。劲步营的将士们,尽是从赵军士卒、士子、国人、野人中挑选的精悍之辈,可谓是百里挑一,这数年来,严格遵循赵括那作训大纲,经受着近乎于残酷的训练。

此时,劲步营将士的人数虽比秦军少了大半有余,但是这些铁血将士们,却用每一次迅疾、准确的突刺,用钢铁般的纪律,用顽强得近乎于偏执的战斗意志,弥补了自身军力的不足。六万劲步营将士,竟然和超过两倍之秦军,堪堪杀了个平手。

恰在此时,秦军的骑兵出动了,秦军骑士们在步军稍稍拖后,呼啸而来,他们从两侧进攻,挺身引弓,向赵军方阵连绵不绝地发射着弩箭,顿时步兵渐现腹背受敌之相。

此时的秦国骑兵,并无马镫和马鞍维持平衡,敢于手持兵器冲锋战阵的甚为罕见。最常规的战法,也就是利用轻灵快捷的优势,环绕着发射弩箭了。

“来得好”那飞骑营大将苗邦见状,却是心头暗暗叫好,当下他便是一声大喝:“飞骑营的无敌勇士们,随本将杀呀——”

大军苗邦身先士卒,待一声令下、令旗劈落后,便率领着飞骑营的将士们,向秦军骑兵迎面冲杀而去。此时的距离已是太近、加之战马速度极快,若是骑兵对冲,已经没有了弩箭的攻击时间和空间。

于是乎,飞骑营将士们索性收起随身连发弩,纷纷斜斜举起长矛,用肋下发力将长矛夹紧,拍着战马缓缓加速,借着战马的冲力,以两丈余之长矛向秦军骑兵挺刺而去。

那王龁大军的骑兵主将——王族猛士嬴飞豹见状,赶紧令旗一劈,妄图凭借着自己的梯形骑兵阵势,将还还未聚拢成形的飞骑营骑兵冲散。

但是赢飞豹马上就发现自己失算了。赵军飞骑营的骑兵们,竟然在顷刻间,娴熟地聚成了大小不一的三骑锥,最少的三骑锥,也有两百余骑。

赢飞豹这骑兵主将,虽然不知所谓“三骑锥”看着飞骑营这大小不等的三角形状有些怪异,但骑兵结阵冲击的威力,他还是知晓其中的厉害的。

当下,赢飞豹不敢大意,忙把骑兵阵势收紧,同时下令骑兵们将牛皮大盾握紧,凭借着赢飞豹的经验,飞骑营骑兵的长矛看着厉害,但若是戳在牛皮大盾上,那剧烈的反弹力,定然可将飞骑营骑兵震翻落马。

“冲啊——”秦赵两军骑兵怒吼着,闪念间数万骑兵便冲杀在一起。

等到秦军骑兵主将赢飞豹发现情况不对劲的时侯,正想高声呼应、躲闪,但是那呼声却是再也发不出来了。一柄两丈余的长矛已经刺穿了他的喉咙,在战马对冲的巨大冲击力作用下,他的身子竟然被冲得挑了起来。

喉咙被刺穿的死法,乃是最为痛苦的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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