盛流玉的头发太长,他睡觉又不老实,头发在床上散乱开来,连谢长明的枕头都被占领了一半。
谢长明坐在床头,小心地梳理小长明鸟散乱的长发,放到他翻来滚去也不会压到的地方。
由于担心会弄醒这只“猪鸟”,谢长明的动作很慢,颇花费了些功夫才将自己枕头上的头发理好,准备打理另一边时,却忽然在盛流玉的枕头下按到了一个圆形的硬物。
着实奇怪。
盛流玉生来矜贵,是最娇气的小鸟。按照陵洲书店里卖的童话书里的故事来说,大约可以称得上是王子遇到的那个豌豆公主,隔了十几层羽绒被,也能被底下的一小粒豌豆硌到睡不着觉。
按常理而言,盛流玉是必不可能毫无察觉的。
谢长明伸出手,从枕头的深处,几乎是盛流玉脑袋的正下方摸到了一粒木头珠子。
他的动作一顿,意识到这是自己丢失的那枚不动木。
三百零七粒佛珠,他只找回三百零六粒,原来最后一颗在这里。
他收回手,将佛珠也拿了出来。
不动木上沾着血,佛偈都被血迹覆盖,看不清写了什么。若是平常,不用说将这种玩意收起来,盛流玉连碰都不会碰。
所以,他收着这个做什么?
谢长明一怔。
作为一个可能不太合格的饲主,谢长明想了很多,也没能确定。
良久,他将那枚木头珠子放了回去,放在盛流玉的枕头下。
即使那不是普通的佛珠,而是一枚不动木,只要回到东洲,只要盛流玉没有丢掉它,他就会立刻发现其中的不对劲。
可小长明鸟要的,谢长明就不会不给。
因为是他的鸟。
谢长明的心微微一动,又反驳了一句。
人形比鸟形的时间要多得多,好像说得也不太对。
也许可以说,是他的人。
大厦
又过了一周,程先那里终于传来了离魂草的消息。
消息是从周围一个镇子上的大夫那儿打听到的,那老大夫活了有八十岁,祖传了一本医书,上面记载了离魂草。
“性寒,味甘,可治失魂多梦之症,生于大闫山。”
那老大夫祖上是从大闫山来的,那是一片雪山群,离桐城有几千里远。
大闫山是一片荒山野岭,穷乡僻壤,别说是火车,连公路都不可能铺设,平时来回一趟要花费一个月。
谢长明决定用自己的办法去。
他一个人去倒也不难,只是不能带上盛流玉。
虽然这次已经警告过胖球,不许它再惹是生非,又布下法阵,堪称铜墙铁壁,一旦启动,即使是火炮也轰不开,但谢长明还是放心不下。
于是他叫来了程先,为了防止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出现的意外。
程先是从底下摸爬滚打上来的,可算起来也有十年没当过别人的保镖了。
他到的时候,谢长明还在卧室,没有离开。
屋内很安静,那只猫也不在。
片刻后,程先听到卧室里传来的说话声。
是谢长明的声音。
“起来后记得摇铃,伊老板会送早饭上来。”
“算了,到时候让猫下去传话。”
“现在去,如果顺利,晚上就能回来。”
“……”
“蛋糕?我叫伊老板准备了。”
程先倚在门边,听了一耳朵,总觉得两人的对话不太对劲。
过了一会儿,谢长明从卧室走出来,对程先叮嘱了几句话,就要赶赴数千里之外,却能在一日内往返的大闫山了。
待到日上三竿,外面的大钟敲了九下,盛流玉终于起床,姗姗来迟。
猫十分自觉勤劳,在他起床后便下了楼,要早饭去了。
一刻钟后,伊老板亲自送早饭上来,一碗放满珍稀食材的甜粥,一杯甜牛奶,两碟时令水果,还有一盘点心,其中有一小块泡芙。
盛流玉的目光落在泡芙上,停顿了一瞬,不紧不慢地提出一个房客的合理要求:“劳烦再替我买几块蛋糕。”
伊老板“呀”了一声:“可是谢先生说过——”
盛流玉偏过头,看着伊老板,轻轻道:“他今天不在,到深夜前都不会回来,吃完丢掉就好了。”
伊老板对谢长明的害怕如同附骨之疽,很难消除,所以她还是很为难。
盛流玉笃定道:“他不会知道。”
伊老板:“这——”
盛流玉抱着猫,将它举起来,连后路都想好了:“如果运气差被发现了,就说是买给它吃的。”
他说话时总是半垂着眼,却并不是温顺的,而是散漫的,像是不需对人认真一样。就像此时,他绾着长发的簪子轻轻摇晃,透光的玉石辉映着盛流玉雪白的脸颊,是在桐城里少见的,不合时宜的美丽。
可即使不合时宜,暗藏危险,伊